課程與講師服務說明
發布版本:30|最後更新:2026/9/24版本:TW-20260920-02;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1日。 一、課程及角色 課程頁應明示主辦及授課者、聯絡方式、對象、先備能力、內容、線上或實體形式、地點或平台、時數、日期、名額上下限、價格、教材與設備、是否回放及可觀看期限。課程是否屬短期補習班、網際網路教學或其他受管制業務,依實際內容與經營方式判斷,符合者適用其許可、審閱、應記載事項與退費規定。 二、講師付費方案 基礎方案每月 699 元或每年 6,990 元,包含審核後課程上架、招生、名額及通知管理。高級方案每月 1,280 元或每年 12,800 元,另含首頁與熱門推薦展示。向消費者提供含稅價格。方案不包含場地、拍攝、教材、外聘講師、廣告或學員學費;成交學費的基準平台費 10%,另設推廣獎金須提前揭露。平台不得保證成班或收益。 三、預約、報名與付款 預約開課通知只表達接收通知的意願;預報名原則不先扣款,也不等同完成付費報名。達成開班門檻後通知付款期限及名額確認方式。未達開課條件、取消或無法提供者,已付款部分應依法退款,不強制轉班或改成購物金。 同月累積三次在課程達標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取消亦未付款,可暫停新的預報名三十日。應先提示、提供取消途徑及紀錄;通知未送達、系統故障、主辦變更、不可抗力或合理事由可申請複核。不得限制已付款上課、法定退費或客服救濟。 四、學員取消與退費 適用消保法通訊交易解除權或特定行業退費規範者先依其規定,不得以以下一般政策降低保障。對非屬特別行業且無更有利約定的單次活動,本公司提供:開課七日前通知退還全額;開課前七日內但尚未開始,退還 90%;開始後按未提供時數占總時數比例退款,不另收違約金。提前書面揭露且已按學員個別要求完成的可分割教材或客製服務,僅於法律允許並可舉證時另結算,不一概視所有教材不可退。 錄播數位內容及即時完成線上服務若欲適用解除權例外,須符合實際性質及事前獨立告知同意;直播、多堂課程或持續會員不因提供登入連結便一律不得退。已交付有瑕疵、內容重大不符、平台無法使用的權利仍保留。退款時程依退款政策(/refund-policy)。 五、更改、停課與缺席 主辦方更換主要講師、時間、地點、形式或核心內容,應先通知並提供選擇;學員不接受重大變更,可就未履行部分退款,全部契約目的無法達成者依法處理。天災或合法停課時提供合理補課或退費,不強迫接受無限延期。學員缺席依原約定提供的補課/回放規則,不額外保證未列服務,亦不妨礙法定終止權。 六、教材、錄影與權利 教材及示範作品只依課程授權使用;學員繳費不當然取得所有教案轉售或授課權。講師應合法取得作品、音樂及示範素材。課堂錄音錄影、學員肖像公開或作行銷案例,需另行說明並取得必要同意;可拒絕非必要宣傳用途,不因此喪失已購教學。 七、安全、成果及證明 實體課程應提供適當場地與安全措施,涉及器材、3D 列印或兒少活動須有相應指導與監護安排。學員應遵守合理安全規範,不能以參加同意免除主辦疏失。結業證明不等同政府證照或就業保證;課程不保證收入、考試合格或取得案件,除非另有合法明確承諾。 八、結算、申訴與個資 講師應依約履課,平台依完成及退款狀態結算並提供明細,爭議款限制於必要部分。學員資訊僅供通知、教學及必要管理,不擅作其他招生或名單出售。客服 dramora.ai.tw@gmail.com,消費申訴十五日內妥適處理,依法退費與救濟不受平台結算期間限制。 九、網際網路教學服務特別約定 課程符合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時,本節優先適用,不因稱為影片、會員或數位內容而免除。主辦者應在締約前至少三日提供完整契約審閱;電子申請須經再次確認,並提供可保存的契約與訂單。負責人及業者資料、課程對象、內容、付費及贈送數量、設備規格、服務網址、含稅價款、付款方式、使用起訖、計次或計時總額度,須列於課程訂單。未告知必要設備要求而致無法使用時,依法處理契約效力。 本平台採按已提供服務比例結算:學員得隨時通知終止,以實付優惠總價為基礎,定期制按尚未經過日數、計次制按未使用次數、計時制按未使用時數退還相應價款,不收終止違約金。定期制自取得必要登入資訊的次日起算。贈品不追討、不折價扣退款;已贈課程或期間依特別規範處理,不以事後改價抵銷退款。另有法定解除權者優先依法處理。 業者應修復服務異常並依計價方式補足期間、次數或時數;教材錯誤於知悉或接獲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更正或移除。非可歸責學員的帳號不法使用,以及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服務品質瑕疵,依法於七個工作日內補償。重大系統或教材異常達三次以上且未依規定改善時,學員得終止,退還未使用費用並加付退款金額 10% 作為約定違約金,不妨礙依法請求其他應負損害。 預定維修停機原則七日前公告並個別通知;急迫事故例外。契約變更至少三十日前公告並個別通知,學員可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因不同意而終止,退還未使用費用並加付退款金額 10%。服務預付超過一年且金額超過五萬元而依法須履約保障時,超額部分應依法提供保障並在契約明顯揭露保障方式、機構、期間與查詢方法;尚未備妥不接受該種預付交易。平台不因條款列名即宣稱已取得銀行保證。 如提供分期付款或協助辦理指定用途貸款,須另提供法定書面資訊、利率與攤還表、貸款機構資料、告知證明及解除、終止與止付規則;本一般條款不構成貸款契約。未完成上述文件前,不以本頁提供該融資方式。適用補習班或其他教育專法者,另依該行業完整契約及退費標準,不直接套用單次活動的 90% 退費。
